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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技能等级认定

关于开展2024年家畜饲养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4-03-08        点击数:

根据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黑人社规〔2021〕2号)等文件精神,经省人社厅批准,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家畜饲养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价职业(工种)及等级

家畜饲养工(三级、四级、五级)

二、评价时间

考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,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.

三、等级认定方式

家畜饲养工职业等级认定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,均采用现场机考的方式进行。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者为合格。

三、报名条件

家畜饲养工申报资格,据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(2023版)执行。
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。

(1)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
(2)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/中级
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

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

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/高级
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工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四、评价流程

1.提交报名信息

考生个人报名:

个人考生按照要求准备电子版材料,可通过https://dbnydx-jndj-ks.zjyun.org/login报名。

培训机构统一报名:

培训机构按照报名材料要求整理考生材料统一提交电子版。

报名材料要求:(根据报名条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)

1)身份证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;

2)国家职业资格证书(职业技能等级证书)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;

3)学历证书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(在校生学生证)

4)学信网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照相件,在校生提交学籍证明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;

5)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;

6)考生承诺书

申报材料说明:

1)考生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。

2)工作年限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,证明人姓名、联系电话必须填写。如10年工作经验属于不同单位,需要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盖章,考生额外补充工作年限承诺书,详细写明每一段工作的入职时间、工作年限、工作单位,并承诺以上工作经验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本人为此负一切责任,签字按手印。

3)电子版彩色照相件要求相片内容清晰。

4)在线填写信息中,从事职业必须与工作证明上岗位一致;有工作的考生来源要按实际选择,没有工作的选择其它;应届毕业生,工作单位写学校名称,从事职业写所学专业,参加工作日期写入学时间,职业年限几年制的就写几年。

2.网上缴费

通过资质审核的考生须及时缴费,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。

特别提醒:完成缴费的考生,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,报名费不予退费。

3.打印准考证

缴费成功考生于考前3-5日登陆https://dbnydx-jndj-ks.zjyun.org/logi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,考生无需登陆注册,直接点击准考证查询即可打印,截止考试开始前均可打印。

4.成绩公示

成绩查询网址https://dbnydx-jndj-ks.zjyun.org/login

5.证书发放

证书发放信息统一在http:/shfw/zyjndjrd.htm发布,按要求提交证书领取信息。

个人报名考生,采取顺丰到付的方式邮寄给考生;机构统一报名考生,由机构负责人到协会统一领取并核对证书领取数量,由机构统一发放。

证书可登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.osta.org.c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窗口查询。

6.考试收费标准

符合五级/初级工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300元/人标准收取

符合四级/中级工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350元/人标准收取

符合三级/高级工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400元/人标准收取

五、参考教材

1.本次等级认定内容以《家畜饲养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2019年修订)》中应具备或掌握的基本要求、基础知识以及工作要求为准。

2.本次等级认定工作以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《家畜饲养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/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教程》为参考教材。

六、补充说明

1.统一评价时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,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,另行发文通知。

2.具体考试计划以考试通知为准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报名咨询电话:15804664707殷老师

东北农业大学

2024年3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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